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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

中國將14間歐盟實體列出口管制名單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歐方於北京時間周四(23日)晚正式發布第21輪對俄制裁措施,將14間中國內地和香港企業列單制裁。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針對歐方上述惡劣行徑,根據《出口管制法》和《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決定將拉法特集團等14間歐盟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並採取相關措施。

商務部指出,將禁止出口經營者向該14間實體出口兩用物項,禁止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於中國的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該14間實體;正在開展的相關活動應當立即停止。至於特殊情況下確需出口的,出口經營者應當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今次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的14間歐盟實體,包括拉法特集團(Lafert S.p.A.)、嘉耐特公司(Garnet S.r.l.)、辛德豪瑟材料有限公司(Sindlhauser Materials GmbH)、萊茵金屬公司(Rheinmetall AG)、安特拉科化工貿易有限公司(Antraco Chemie-Handelsgesellschaft mbH)、InPACT公司(InPACT S.A.)、三五實驗室(III-V LAB)、Cavok UAS公司(Cavok UAS)、維戈爾光電公司(Vigo Photonics S.A.)、弗羅茨瓦夫理工大學(Politechnika Wroclawska)、IHC公司(IHC Merwede Holding B.V.)、太脫拉卡車公司(TATRA TRUCKS a.s.)、Opticoelectron集團(Opticoelectron Group),以及Ekspla公司(Ekspla U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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