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4日
上海交易所為進一步深化科創板改革,周日就有關改革發布了相關配套業務規則,明確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的基本要求。為突出更好支持優質未盈利科技型企業這個改革重點,是次改革沒有針對未盈利企業納入科創成長層設置額外的上市門檻,現有32間存量未盈利企業,將自指引發布實施之日起進入科創成長層,新註冊的未盈利企業則將自上市之日起進入。
擠身成長層 上市門檻沒提高
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本次改革沒有對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成長層股票交易,新增任何投資交易門檻,仍為須具備50萬元(人民幣.下同)資產與兩年經驗。另外,投資者買入科創成長層新註冊的未盈利科技型企業前,需要簽署專門風險揭示書。
針對預先審閱機制方面,新公布的業務規則訂明,科技型企業申請預先審閱的要求,突出「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或者符合其他特定情形」,「因過早披露業務技術資訊、上市計劃可能對其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而且「確有必要」。
另外,發行人申請預先審閱時,要充分說明申請的必要性。上交所將嚴格按規則規定對發行人申請進行把關,而在預先審閱期間,相關申請檔、預先審閱過程、結果等均不會對外公開。
業務規則亦就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制定了指引,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包括治理結構健全、管理資產規模較大、具有良好誠信紀錄的私募基金、政府出資設立的基金、鏈主企業及其設立的投資機構等。投資經驗要求方面,相關投資機構所投資的科技型企業中,最近5年要有5間以上已在科創板上市,或者逾10間已於境內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
持股比例和期限方面,相關投資機構應當在發行人IPO申報前24個月到申報時,持續持有發行人3%以上股份或5億元以上投資額,且不能突擊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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