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報價: | 0.224 | 0.000 (0.0%) |
基本數據
| (百萬港幣) | 12/2023 | 12/2024 | 12/2025 |
|---|---|---|---|
| 營業額 | 52 | 41 | 34 |
| 毛利 | 25 | 22 | 18 |
| EBITDA | -21 | -33 | -93 |
| EBIT | -25 | -37 | -97 |
| 股東應佔溢利 | -23 | -38 | -99 |
| 每股盈利 | -0.33 | -0.49 | -1.11 |
| 每股股息 | 0.00 | 0.00 | 0.00 |
| 每股資產淨值 | 3.71 | 2.95 | 1.58 |
主要業務為提供系統集成及相關支援服務、提供資訊科技基礎設施解決方案及維護服務、放債、物業租賃以及證券買賣。
業務回顧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各行業的迅速數碼轉型帶動對創新解決方案前所未有的需求。鑒於巨大的增長潛力,於本年度內,本公司繼續專注於雲端運算、Web 3.0及人工智能等方面的技術進步,以滿足客戶不斷變化的需求。
本集團於本年度一直審慎應對不明朗因素及挑戰,並把握機會鞏固及拓展其人工智能及其他資訊科技業務,同時採取審慎的風險管理。本集團持續積極尋求潛在商機並開拓新市場及維持財務穩健。
根據一般授權認購新股份
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本公司與A M K M INVESTMENTS L.L.C(一間於阿聯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認購人」)訂立認購協議,據此,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配發及發行,而認購人已有條件同意認購12,353,000股認購股份(「認購股份」),認購價為每股認購股份6.31港元(「認購協議」)。認購股份將根據股東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的股東週年大會(「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權發行及配發。
認購股份相當於(i)本公司於報告日期的現有已發行股本約16.86%;及(ii)本公司緊隨完成認購事項後的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約14.43%(假設除發行認購股份外,於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的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概無變動)。
認購人向本公司承諾,其將並將促使其代名人繼續為認購股份的唯一實益擁有人,該等股份不受任何產權負擔限制,且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其不得出售或促使其代名人出售任何認購股份。認購人進一步承諾,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認購人不得及促使其代名人不得於禁售期內抵押、質押或設立產權負擔於認購股份(統稱為「禁售」)。倘建議雙重上市未能於認購協議第三週年或認購協議訂約方書面協定的任何其他日期或之前進行,禁售將自動失效。
假設所有認購股份均獲全數認購,預期認購事項所得款項總額為9,993,260美元(相當於約77,950,000港元)(連同證監會交易徵費、聯交所交易費及認購人可能須支付的其他徵費及費用)。認購事項之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所有相關開支後)將約為77,750,000港元,相當於每股認購股份的淨發行價約為6.30港元。所得款項淨額擬定用途應為(i)所得款項淨額的70%(相當於約54,430,000港元)將用作阿聯酋的一般營運資金,包括但不限於阿聯酋的辦公室設立及業務發展開支;及(ii)所得款項淨額的30%(相當於約23,320,000港元)將用於香港的一般營運資金,包括但不限於香港的辦公室租金、薪金及行政開支。
由於認購人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尚未遵守其於認購協議項下的責任,本公司將不會進行認購事項,且完成日期將不會進一步延長。
有關上述認購事項及認購協議的詳情載於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五日、二零二五年一月二日、二零二五年二月三日、二零二五年三月三日、二零二五年四月三日、二零二五年五月六日、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二零二五年七月七日及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的公告。
建議出售該物業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廣州信豐投資諮詢有限公司(作為賣方)(「賣方」,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廣東新景晟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買方)(「買方」,獨立第三方(定義見GEM上市規則))訂立買賣協議(「該協議」),據此,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有條件同意收購該物業,代價為人民幣150,000,000元(相當於約163,800,000港元)(「出售事項」)。
鑒於廣州寫字樓租賃市場充滿挑戰的市況及日益激烈的競爭,董事認為出售事項為本公司變現該物業價值及將其財務資源重新分配至其他業務需要,以及增加本集團一般營運資金的良機。
由於有關該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之一個或多個相關適用百分比率超過25%但低於75%,故根據GEM上市規則第十九章,該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構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因此須遵守GEM上市規則第十九章所載之通告、公告及股東批准規定。
經審慎周詳考慮後,買方決定不進行出售事項,而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本公司收到賣方與買方經公平磋商後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的終止協議(「終止協議」),以終止及解除買賣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本集團認為,終止出售事項不會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營運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本集團將繼續為該物業物色潛在買方,並將於適當時候(倘向該等潛在買方出售該物業之條款已落實)根據G E M上市規則刊發進一步公告。
有關該協議、出售事項及終止的詳情載於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及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的公告。
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八股現有股份獲發三股供股股份之基準以悉數包銷方式進行供股
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本公司擬透過供股的方式發行最多27,474,463股供股股份籌集不少於約35,440,000港元(扣除開支前)(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股份數目並無變動);及透過供股的方式發行最多29,489,418股供股股份籌集不超過約38,040,000港元(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股份數目並無變動(因悉數行使尚未行使購股權發行股份除外)),認購價為每股供股股份1.29港元,基準為於記錄日期合資格股東每持有八(8)股現有股份獲發三(3)股供股股份(「供股」)。
同時,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本公司與RaffAello Securities (HK) L i m i t e d(作為包銷商(「包銷商」))訂立包銷協議(「包銷協議」),據此,於包銷協議條款及條件的規限下,尤其是有關達成包銷協議所載之各項條件,包銷商有條件同意包銷的包銷股份為不少於27,474,463股供股股份(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股份數目並無變動)及不超過29,489,418股供股股份(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股份數目並無變動(因悉數行使尚未行使購股權發行股份除外))。供股由包銷商悉數包銷。
其後,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八日完成供股後,根據暫定配額通知書之有效接納及根據包銷協議配發及發行27,474,463股供股股份。
供股詳情載於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二零二五年十月六日及二零二五年十月八日的公告以及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一日的供股章程。
供股所得款項總額約為35,440,000港元,經扣除包銷佣金及供股的所有其他相關開支後供股所得款項淨額估計約為32,050,000港元。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按計劃使用(i)約713,000港元作租金及樓宇管理費;及(ii)約5,365,000港元作薪金;及(iii) 1,450,000港元償還專業費用及其他行政開支。餘下所得款項淨額存放於本集團銀行賬戶。本集團預期餘下所得款項淨額將按供股的供股章程所披露於二零二七年四月或之前全數動用。
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本公司與寶新證券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配售協議」),據此,本公司有條件透過配售代理按竭誠原則向不少於六名承配人(彼等及彼等之最終實益擁有人須為獨立第三方)按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0.28港元配售最多14,000,000股配售股份(「配售股份」)(「配售事項」)。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的收市價為0.33港元。董事認為,配售協議乃由本公司與配售代理經公平磋商後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而配售協議之條款(包括配售價及配售佣金)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配售協議所載全部條件已獲達成。配售事項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根據配售協議的條款完成。合共14,000,000股配售股份(相當於緊隨配售事項完成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2.20%)已按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0.28港元成功配售予不少於六名承配人。
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配售事項的佣金及其他開支後)約為3,881,000港元。於本報告日期,本公司已按計劃將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悉數用於(i)償還到期債務;及(ii)本集團之一般營運資金。
配售事項及配售協議詳情載於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的公告。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100%權益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獨立第三方冼嘉嘉女士(作為買方,「冼女士」)與本公司(作為賣方)訂立出售協議(「出售協議」)。根據出售協議,冼女士已同意收購,及賣方已同意出售1股R o s y Depot L i m i t e d(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目標公司」)每股面值1.00美元的銷售股份及銷售貸款,代價為4,000,000港元(「出售附屬公司」)。
目標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其主要資產為Global Engine Group Holding Limited股權約8.74%,該公司為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並於納斯達克上市(股份代號︰GLE)。
出售附屬公司之現金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有關出售附屬公司之估計開支後)將約為3,990,000港元。本公司擬將出售附屬公司之所得款項淨額用作本集團之一般營運資金。
出售附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完成。上述出售附屬公司的詳情載於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之公告。
萬高訊科
於本年度,萬高訊科系統有限公司與業內不同頂尖精英協力推動香港企業市場的數碼轉型。萬高訊科亦繼續獲路坦力認可為「路坦力認可銷售專家(Nutanix Certified Sales Expert)」,並獲得「大師級夥伴」殊榮,此乃路坦力夥伴計劃中最高級別的夥伴資格。此外,萬高訊科亦繼續為Sangfor Technology Channel P a r t n e r的「金質夥伴(Gold Partner)」、IBM全球業務夥伴計劃的「銀級夥伴」以及威睿夥伴聯絡計劃的「先進夥伴」。此等來自世界級夥伴的獎項及夥伴名銜正是對我們優質服務的堅實肯定。我們的亞洲及北美技術人才榮獲ISO 27001及ISO20000認證,並致力於持續及始終如一地為所有客戶提供優質、專業及可靠的解決方案。
與此同時,為使客戶得以體驗我們的安全智能與科技所帶來的業務轉變,我們繼續利用旗下尖沙咀體驗中心的情境業務靈活性專區,讓客戶可親身體驗透過高速連接在任何地方設立智能辦公室。此舉不但有助企業透過虛擬工作環境,從辦公室轉移至任何地方無縫靈活工作,更可幫助企業節省能源及改善環境。我們相信體驗專區可成功地加強客戶對調配虛擬工作環境解決方案的信心及加快相關業務項目進度。
於本年度,萬高訊科錄得收益約19,799,000港元,較二零二四年同期的收益約22,306,000港元減少11.2%。萬高訊科的業務與去年同期相比為穩定。
數立方
於本年度,數立方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數立方」)繼續運用先進人工智能技術,開發了一套精密的演算法,能夠收集列車轉向架的實時震動頻率數據,並與公共交通運輸公司進行合作。其有效預測異常情況,從而提升監測及維修效率。同時,其亦繼續利用其AI Book、AI Manager及BI Canvas的獨特先進核心科技推廣數據建模及大數據分析並開發相關技術,於不同行業及地區加快採用人工智能及商業智能並推動其演化。因此,數立方提供技術平台及所有相關資源,促進亞洲智慧城市的發展。現時,數立方開發的AI Book及BI Canvas正為中國客戶服務。
AI B o o s t e r解決方案服務的其中一個分支項目為智能物流及客戶關係管理系統(「C R M系統」),為針對並無人工智能專家的中小企業的簡化版AI解決方案。這是一個端對端生態系統,提供模型開發、使用、監察及演化的尖端解決方案。
AI Booster解決方案服務的智能物流及CRM系統透過實時分享資訊,按照數立方收集的數據,協助本集團客戶選擇最佳的運輸方式,從而準時付運。該系統亦可監察業務的特殊變化,同時為客戶提供更為個人化的建議。
AI Book及BI Canvas使用的演算法及數據管理技術可產生協同效應,有利AI Booster以及智能物流及CRM系統發展,讓本集團可無縫精簡其整個數據程序及運用最先進的AI技術。因此,本公司已投放資源研發用於智能物流及CRM系統的AI技術,以自動化機器學習平台及增強分析,將龐大複雜的數據轉化為有用的深入分析,讓本集團可為客戶提供及時服務。該系統亦提供自動化銷售及客戶服務互動以及其他物流管理服務。
於本年度,數立方貢獻收益約4,963,000港元,較二零二四年同期的收益約4,222,000港元增加17.6%。於本年度,數立方專注於與捷運公司的合作以及獲得其產生的更高收益。
Popsible
Popsible Limited(「Popsible」)為一間專注於雲端技術及數碼營銷領域的服務提供商。其提供有關客戶忠誠度管理及數據分析的雲端解決方案之資訊科技服務。Popsible亦優先推動與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的慈善籌款及NFT關懷計劃,惠及各類慈善組織。
於本年度,Popsible貢獻收益約3,601,000港元。
資料來源: 中國信息科技 (08178) 全年業績公告
業務展望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在日益複雜的地緣政治局勢及急速科技進步影響下,商業環境仍充滿挑戰。在此背景下,香港與中國內地政府持續展現強大決心,推動創新發展、加速數碼轉型,並支持資訊科技產業實現可持續增長。
秉承此勢頭,本集團將繼續強化技術實力與產品組合,確保服務及產品保持競爭力並緊扣市場需求。我們將積極探索人工智能的整合,提升營運效率、優化客戶體驗,並推出創新應用程式,將科技與日常生活緊密連結。
為支持此等計劃,本集團持續尋求提升其營運效率及業務盈利能力的方法。本集團亦將積極開拓香港及中國的新機遇,並進軍阿聯酋等新市場,以擴大客戶群及市場份額,從而為股東創造更高價值。同時,本集團將致力解決董事會報告「重大訴訟及仲裁」一節所披露有關中國物業的爭議。本集團持續致力於維持健康的流動資金狀況,同時追求高潛力投資,以鞏固其實現可持續業務增長的長期目標。
資料來源: 中國信息科技 (08178) 全年業績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