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
巴克萊指出,近期中國對離岸資產監管趨嚴,是中國封堵稅收漏洞、緩解財政壓力、加強資本流動管理以及將儲蓄留在金融體系內的舉措之一,而非對外開放政策的逆轉;未來監管範圍可能進一步擴大。
外電引述巴克萊在報告中稱,從結構上看,中國離岸財富主要集中在香港(約佔61%)和新加坡(約佔13%),其餘部分分布於美國、瑞士以及英屬維爾京群島(BVI)、開曼群島等傳統離岸金融中心。其中很大比例源於中國科技、互聯網和製造業境外上市所創造的財富,上述企業創始人和股東積累了大量資產,大多通過離岸信託、家族辦公室、保險保單以及投資控股架構等方式持有。
該行表示,中國在今年集中推出針對離岸財富和資本外流的措施,包括對離岸保險保單收益徵稅、離岸信託稅收框架,以及打擊跨境券商,主要原因是財政壓力上升、資本外流風險加大,以及決策層希望將更多國內儲蓄留在中國金融體系內,提高資金向重點產業配置的效率。
巴克萊認為這些措施對香港金融市場影響可控,與內地投資者相關的離岸信託和保險資產規模約為5000億美元,而香港管理資產總規模約為5.4萬億美元
該行預計未來決策層可能將監管範圍擴大至出口商留存在境外的收入、海外投資收益、境外就業收入,以及更長期的遺產稅或繼承稅等領域。任何進一步措施都可能以更完善的跨境訊息共享和監管能力提升為配套支持。
該行指出,中國針對離岸信託和離岸保險出台的稅務措施,與美國、英國和日本過去實施的改革方向一致;國際經驗表明這類政策通常會帶來更廣泛的稅基、更高的透明度、更少的稅收套利行為,以及由稅務因素驅動的資本外流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