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6日
財新報道,中國正擴大個人所得稅徵收範圍,將境外保險保單產生的各類收益納入其中。花旗認為,該報道的內地一些地方啟動對境外保險收益徵稅並不意味着當局在國務院第837號令(即《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出台後邊際收緊,也不是其直接延續。有關消息令險企下挫,花旗認為,當前拋售更多是由恐慌驅動且跌幅已過度。
彭博引述花旗的研報稱,報道提到的零星案例並非近期的監管動態,其中很多實際上發生在2025年。從報道來看,沒有證據表明中央出台了自上而下、協調一致的命令系統性地對內地居民持有的香港保險徵稅;而是因為共同申報準則(CRS)實施後,地方稅務機關獲得更多境外訊息,因此一些開始獨立利用這些數據對境外保險的紅利及利息收入進行徵稅。
報告指出,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對「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對境外保險紅利徵稅的做法,實際上存在較大的法律解釋空間,也具有較強爭議。這種監管解釋上的不確定性仍將持續成為籠罩香港保險業的一項長期風險因素,在國家尚未出台統一規定、明確境外保險保單紅利稅務處理方式之前,地方稅務機關仍可能依據各自的理解進行徵稅,因此媒體報道類似案例都可能難免引發暫時性的市場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