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2日
一名年僅26歲的投資經理在未獲公司授權及同意下,挪用公司戶口炒賣,半年間蝕足1.5億元,直至公司作例行查賬審計時,公司36歲王姓女董事發現賬單嚴重不符,驚覺大事不妙,於是緊急報警求助。
從行為心理學與博弈論的角度切入,當一個人決定越過法律底線、私自挪用公司資產時,他已經押上了個人前途,賭徒心態是「一係唔做,一做就要賭鋪大,來個破釜沉舟」。
因此,他不會挪用公款去買藍籌穩定收息,而是做極高風險、極高回報的操作,更不排除涉及槓桿。這單案另一令人關注的地方,在於券商權限與內部監控的漏洞。落單、審批、過數與對賬,應由不同崗位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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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景連 逃出中環
原文請閱今日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