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7日
東區裁判法院今天在一宗由證監會提起的刑事檢控個案中,裁定金融網紅周柏賢(前名周建希)未領有牌照而在其於Telegram建立並管理的一個接受訂閱的聊天群組中提供投資意見的罪名成立,被判處監禁6周,亦被飭令支付證監會的調查費用。
案情指出,在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14日期間,周以其Telegram用戶名稱「Futu大股東」建立並管理一個名為「Futu真。財自Private Group」的Telegram聊天群組。該聊天群組歡迎公眾以付費形式訂閱。
在關鍵時間內,周於該聊天群組內發布有關多隻證券的評論、推薦建議和目標價,並回應該聊天群組的付費訂戶就納斯特上市證券的表現所提出的問題。周向該聊天群組的成員收取1560元的訂閱月費,從而賺取了合共43680元的訂閱費用。周在保釋申請被拒後還押,等候進行其擬就定罪及刑期而提出的上訴。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表示,證監會致力打擊金融網紅的違法行為。當金融網紅在社交媒體及網上平台提供投資相關內容及意見的行為構成本應持牌才能進行的監管活動時,將會毫不猶疑地向他們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