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4日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工信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發布指導意見,深化改革加強監管促進新能源車險高質量發展。
意見提出,穩妥優化自主定價系數浮動範圍。對新能源商業車險自主定價系數浮動範圍進行合理優化,有效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新能源車險價格與風險更為匹配,提升市場經營主體的定價科學性。
意見稱,支持保險行業圍繞新能源汽車商業車險保障需求,創新優化產品供給。研究推出「基本+變動」新能源車險組合產品,支持新能源網約車根據實際運營情況靈活投保。研究探索「車電分離」模式汽車商業車險產品,為相關新能源汽車提供科學合理保險保障。
意見又提出,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車維修使用成本。豐富新能源汽車維修零部件供給渠道和類型,鼓勵推動新能源汽車企業和動力電池企業通過技術開放,提升動力電池的維修經濟性,支持其自營或授權網絡向社會銷售「三電系統」配件。加強新能源汽車維修企業能力建設,建立完善維修和理賠標準,提升車輛維修和理賠標準化程度,降低新能源汽車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