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於去年3月1日推行,首10個月接獲查詢近7000宗,接獲申請逾800宗,已獲核實符合淨資產規定的申請733宗(即申請人已證明在遞交申請前兩年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的淨資產),已獲核實符合投資規定的申請240宗(即申請人已在6個月限期內完成在港3000萬港元投資),預計可為香港帶來的投資金額逾240億元。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表示,「新計劃」於首10個月錄得的申請宗數已超出先前於2003年推行的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同期數字,反映投資者對香港充滿信心。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優化措施將於3月1日起生效。劉凱旋稱,深信這些優化措施會令「新計劃」更具吸引力。該署將繼續與專業人士和服務提供者緊密合作,進一步向全球高淨值家族推廣「新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