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
證監會表示,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保險策劃經理陳嘉謙被裁定保險欺詐罪成後,終身禁止他重投業界,認為他並非作為受規管人士的適當人選。
陳嘉謙早前被裁定3項欺詐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罪罪名成立,並於去年2月2日被區域法院判處監禁20個月。
案情指出,陳嘉謙在2019年1月至3月期間,協助兩名客戶向一家外部保險公司投購保單。在2019年8月至9月期間,他誘使其中一名客戶向一個與他有關連的銀行賬戶轉賬5.23萬美元,亦於同期誘使另一名客戶向同一個銀行賬戶轉賬超過42萬元。
陳嘉謙在誘使該兩名客戶轉賬款項時,藉詞有關金額將用以結清二人於他們的保險公司的保費。他其後向該保險公司虛假地表示二人想取消保單,企圖將該兩名客戶的保單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