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
港交所對中國長遠控股(00110)及其8名董事採取紀律行動。
行動包括譴責中國長遠控股;向前執行董事高飛發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譴責執行董事、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劉小鷹及執行董事王愚;批評前非執行董事鮑康榮、獨立非執行董事羅振坤、獨立非執行董事勞維信、前獨立非執行董事林文傑、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鄭永勝;及進一步指令委任合規顧問為期兩年、檢討公司的內部監控措施及董事接受培訓。
港交所指出,於2014年至2019年間,該公司透過其附屬公司進行了多項關連交易。該公司沒有就該等交易遵守《上市規則》下的披露及程序規定。
該公司及相關董事同意就此紀律行動達致和解。他們承認各自的違規事項,並接受上市委員會向他們施加的制裁及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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