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
港交所刊發諮詢文件,就建議修訂《上市規則》以推出庫存股份機制徵詢市場意見。諮詢為期兩個月至2023年12月27日。
此外,港交所今天亦刊發指引信,為發行人在限制期內,繼續於港交所執行自動股份購回計劃授予豁免的框架提供指引。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建議中的《上市規則》條文修訂及指引信為發行人提供更多靈活度,方便它們透過股份購回及庫存股份再出售來管理資本結構,從而提升市場競爭力,以及對發行人和投資者的吸引力。港交所亦建議同時引入適當的保障措施,以維持相關發行人的股份交易公平有序,並確保股東獲一致及公平的待遇。
諮詢文件的主要建議包括刪除有關註銷購回股份的規定,讓發行人可根據其註冊成立地點的法律及其組織章程文件,以庫存方式持有購回股份;採用與《上市規則》現時適用於發行新股相同的方式規管發行人庫存股份再出售事宜。
下一篇:5則必讀新聞:CCL創6年半低
上一篇:信銀國際料港GDP今年增長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