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9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有關加強規管眾籌活動建議的諮詢文件,並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
諮詢文件就提升眾籌活動的透明度和問責性,作出多項建議,包括要求日後眾籌活動原則上須事先作出申請,獲得許可後方可開展,以及在眾籌活動舉行期間及結束時向公眾提供足夠的透明度。文件建議成立眾籌事務辦公室以一站式處理眾籌活動的規管及行政事宜。
發言人表示,現時香港沒有一套清晰的制度規管愈趨盛行的網上眾籌活動,對市民的利益和公眾安全構成風險,提出的建議旨在建立完備的制度,提升公眾對參與合法、正當眾籌活動的信心,並防範不法之徒藉眾籌名義從事詐騙、損害公眾利益、或危害公眾以至國家安全等違法行為。
文件中建議的眾籌活動規管架構包括所有公開向香港人或團體,或身處香港的人或團體進行募集的線上或線下的籌款活動,不論舉辦的目的及地點為何,均須事先向建議新設的眾籌事務辦公室提出申請;眾籌事務辦公室考慮申請的原則包括申請者是否誠實、信譽良好及可靠;眾籌目的與規模是否相稱;及活動對公眾利益、公眾及國家安全的風險。
對於目前已受規管的籌款活動,包括於公眾地方實體舉行的捐款活動、售賣獎券,眾籌事務辦公室日後會與有關政府部門協調處理,以精簡程序;新規管制度不適用於目前已受金融監管機構按現行法例充分規管的市場商業集資行為。
文件建議制訂豁免及便利措施,讓社會公認接受的眾籌活動,以及突發應急的慈善眾籌項目,能繼續順暢地運作和及時開展;籌款人須披露眾籌活動的目的及安排、使用本地銀行戶口,及妥善保存資金活動紀錄等。
此外,文件又建議考慮為眾籌網上平台設立登記制度;及賦權執法部門可停止非法的眾籌活動,並檢控違法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