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
內地電子支付和消費信貸發展迅速,銀保監近日發公告指出,有部分機構利用大數據及網絡追蹤,不顧消費者還款能力,過度行銷和誘導借貸消費,近年不時收到投訴反映過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續費或違約金高、暴力催收等問題,銀保監提醒消費者,應了解各項信貸產品,堅持量入為出消費觀,不把信用卡、小額信貸等消費信貸資金,用於購買房產、炒股、理財和償還其他貸款等非消費領域。
用優惠包裝 年化利率不透明
公告又提到,個別機構在行銷過程中混淆概念,如以優惠字眼包裝小額信貸和信用卡分期服務,或以價格、貸款和分期服務年化利率不透明等方式,令消費者出現過度借貸、負債超出個人負擔能力等風險。
銀保監強調,消費者應管理好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做好收支籌劃,在不超出個人和家庭負擔能力的基礎上,合理發揮消費信貸產品的消費支援作用,並強調「以貸養貸、以卡養卡」不可取。
同時,銀保監表明,用戶應選擇正規機構辦理貸款等金融服務,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不輕信非法網絡借貸虛假宣傳,遠離不良校園貸、套路貸等掠奪性貸款侵害。
另外,機構提供信貸產品時,會向申請人收集個人資料,利用資訊和跟蹤能力,挖掘用戶的「消費需求」並加以推銷,銀保監重申,消費和貸款前,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不隨意簽字授權,注意保管好個人重要證件、密碼和人臉識別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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