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
港交所譴責北青傳媒(01000),並向公司22名董事和監事採取紀律行動。
港交所公開譴責北青傳媒前執行董事李小兵、前非執行董事劉弘及前獨立非執行董事周炳泉,並向3人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意味他們若仍留任公司董事會的董事,將損害投資者的權益。
另外,港交所譴責北青傳媒前執行董事兼主席汲傳排、前執行董事李欣、前執行董事彭亮及前執行董事張延平。同時,批評該公司執行董事商達、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冀、獨立非執行董事崔恩卿、前獨立非執行董事武常岐、前執行董事吳濱、前執行董事楊文建、前執行董事何筱娜、前非執行董事臧福榮、前非執行董事徐迅、前獨立非執行董事吳德龍、前監事張志兵、前監事張傳水、前監事趙猛、前監事嚴夢夢及前監事張擘。並進一步指令上述每名董事須參加培訓。
港交所指出,北青傳媒通過旗下附屬公司向其控股股東及聯屬公司提供逾5.5億元人民幣的貸款,但未有遵守公告、通函、股東批准、書面協議及滙報規定。導致該公司(尤其是附屬公司層面)違反《上市規則》的部分原因,是其內部監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