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報價: | 1.810 | +0.070 (+4.0%) |
基本數據
(百萬) | 12/2021 | 12/2022 | 12/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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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額 | 50 | 53 | 60 |
毛利 | 8.3 | 7.3 | 5.9 |
EBITDA | 8.2 | 9.4 | 7.8 |
EBIT | 2.7 | 2.4 | -2.1 |
股東應佔溢利 | 0.29 | 2.5 | 5.2 |
每股盈利 | 0.01 | 0.08 | 0.18 |
每股股息 | 0.00 | 0.00 | 0.00 |
每股資產淨值 | 2.14 | 2.03 | 2.32 |
主要業務為:在芬蘭從事黃金開採及礦石加工;在瑞典從事金精礦加工;及在北歐地區從事黃金項目勘探、評估及開發。
業務回顧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本集團包括龍資源有限公司(「龍資源」或「本公司」)、母公司實體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於該等附屬公司中,營運中實體為瑞典的Dragon Mining (Sweden)AB及芬蘭的Dragon Mining Oy。龍資源為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的澳洲公司。
本集團於芬蘭及瑞典經營金礦及加工設施。芬蘭的Vammala生產中心(「Vammala」)包括一座年處理量300,000噸並集碾碎、精磨和浮選於一體的傳統工廠(「Vammala工廠」)、Jokisivu金礦(「Jokisivu」)、於2019年6月停產的Orivesi金礦(「Orivesi」)及於2021年4月停產的Kaapelinkulma金礦(「Kaapelinkulma」)及Uunimki黃金項目(「Uunimki」)。芬蘭的年產量介乎21,000至30,000盎司金精礦,具體視乎礦石及金精礦進料的品位而定。
瑞典的設施為Svartliden生產中心(「Svartliden」),包括一座年處理量300,000噸的炭濾法加工廠(「Svartliden工廠」)以及已關閉的Svartliden金礦(已於2013年完成開採)及試採活動已於2020年9月完成的Fboliden金礦(「Fboliden」)。
本集團在年內的主要業務為:
‧在芬蘭開採金礦及加工礦石;
‧在瑞典加工金精礦;及
‧在北歐地區勘探、評估及開發黃金項目。
年內,該等活動並無重大變動。
資料來源: 龍資源 (01712) 全年業績公告
業務展望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本公司主要在北歐地區從事黃金勘探、開採及加工。本公司的目標是專注於發展在我們於芬蘭Vammala及瑞典Svartliden的兩個加工廠合理距離內的現有及新採礦資產。本公司採取長期經營策略,在顧及所有利益相關者(包括其員工、承包商、民間團體等公眾)利益、環境及其營運所在區域的整體便利的前提下,以負責任的方式營運。其旨在通過(i)經濟運營我們的採礦及加工廠;(ii)開發符合本公司目標的新項目(如本集團於Fboliden的最新營運);及(iii)關注本公司的企業管治及社會責任(包括專注於持續的安全和環境合規及持續與其經營所在的社區積極互動),實現可觀的財務業績。
於2023年3月14日,上訴法院頒佈其決定,不會就Fboliden批出上訴許可。於2023年4月6日,本公司根據瑞典環境律師的意見,向瑞典最高法院呈交對上訴法院裁決的上訴。過程估計需時六至八個月,而於本公告日期,最高法院尚未就本公司上訴作出裁決。
年底後,公司與瑞典Botnia Exploration Ab(「Botnia」,鄰近運營商)簽訂了收費處理協定。Botnia含金礦石的收費處理將有助於本公司降低Svartliden工廠的運營成本。收費處理活動預計將於2024年下半年開始。
年內,根據本公司股東於2022年5月23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授出的回購授權,本公司已回購30,000股本公司股份(「股份」)。回購授權已於2023年5月22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重續。根據經重續回購授權,本公司獲准適時於公開市場回購最多15,809,661股股份,佔於股東週年大會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股份回購」)。本公司將遵照本公司公司章程、上市規則、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澳洲2001年公司法(澳洲聯邦)及對本公司有效的所有其他適用法律法規進行股份回購。
資料來源: 龍資源 (01712) 全年業績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