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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3 大禹金融
即時報價: 0.090 0.000 (0.0%)

基本數據

(百萬港幣) 12/202112/202212/2023
營業額597743
毛利
EBITDA2019-160
EBIT3.011-167
股東應佔溢利1.15.4-162
每股盈利0.000.00-0.14
每股股息0.000.000.00
每股資產淨值0.370.370.27

主要從事活動包括證券交易、就證券提供意見、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提供資產管理、放債及證券及相關服務。

業務回顧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報告期間」),本集團主要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禹銘從事提供企業融資顧問服務及資產管理服務,並透過一間全資附屬公司萬基證券有限公司(「萬基證券」)從事證券經紀及配售,以及主要透過另一間全資附屬公司萬基財務有限公司(「萬基財務」)於香港進行放債業務。

禹銘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

萬基證券為一間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可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之證券交易商。萬基證券亦為聯交所之交易所參與者,並獲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認可以直接結算參與者(具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一般規則所賦予涵義)身份參與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萬基財務持有由發牌法庭根據放債人條例(香港法例第163章)及放債人規例授予的放債人牌照,允許萬基財務可於香港進行放債業務。

企業融資顧問

於本報告期間,禹銘提供之企業融資顧問服務主要包括下述:

(i)擔任財務顧問,以就有關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及╱或香港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收購守則」)之具體交易向上市發行人、上市發行人及實體之股東及投資者提供意見;及

(ii)擔任上市發行人之長期聘用財務顧問,以就企業策略及遵守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及收購守則向上市發行人提供意見。

完成之交易包括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之復牌、私有化、收購守則下之收購、敵意情況以及供股。

本報告期間來自企業融資顧問及相關服務之收益約20,5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約47,200,000港元)。

資產管理

於本報告期間,禹銘僅向首家在聯交所上市之投資公司–新工投資有限公司(「新工」),提供資產管理服務。雖然新工於二零二一年四月被私有化,與新工訂立的投資管理協議仍然有效,直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本報告期間來自資產管理服務之收益約15,7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約15,700,000港元)。

商譽評估及減值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經修訂)「業務合併」,本集團於二零一九年收購禹銘時確認了約303,000,000港元之會計商譽。商譽須持續進行減值測試,並至少每年一次。

減值測試包括評估商譽所分配之禹銘的企業融資服務現金產生單位以及資產管理現金產生單位之使用價值。此項評估需要本公司估計該等單位之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並使用適當的折現率(不時轉變)以釐定該等現金流量之現值。

於估計預期未來現金流量時,管理層必須考慮有關未來收益及溢利之假設,該等假設取決於未來事件及狀況。此外,折現率亦取決於(其中包括)市場利率、市場風險及資產特定風險因素。

然而,香港整體經濟狀於二零一九年曾朝氣蓬勃。隨後,於二零二三年資本市場的低迷,加上利率上升,對商譽估值產生了重大影響。該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管理層的控制範圍。

鑒於上述情況,董事會通過對當前的經濟環境及市場情況進行全面分析,仔細評估了商譽減值的必要性,並最終考慮於二零二三年確認重大商譽減值約172,400,000港元,從而使本集團產生會計虧損。若撇除非現金性商譽減值的影響,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個月的綜合財務業績顯示,本報告期間錄得經調整溢利約10,600,000港元,而去年溢利為約27,100,000港元。

儘管產生重大商譽減值,本集團的業務營運仍然保持穩健、可持續及盈利。

證券經紀

於本報告期間,萬基證券主要從事證券經紀、證券配售及證券投資。

萬基證券於本報告期間儘管輕微虧損,仍保持穩健經營。

本報告期間來自證券及相關服務之收益約1,8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約2,800,000港元)。

放債

於本報告期間,萬基財務主要於香港進行放債業務。

於二零二二年四月,本集團完成對兩個按揭貸款組合的收購,該等組合當時包括43項按揭貸款,未償還本金總額約41,700,000港元。

資料來源: 大禹金融 (01073) 全年業績公告

業務展望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本集團於二零二二年三月收購萬基財務,增強本集團能力,向現有及新客戶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務。我們已做好充分準備於金融服務行業擴大我們的服務範圍,以保持本集團的可持續發展。

作為一間以恢復上市工作而聞名的財務顧問公司,聯交所對上市公司發出的一連串退市通知給我們帶來敬畏及機遇。新型冠狀病毒病旅遊限制的解除雖然并未給資本市場帶來我們預期的推動力,然而卻使我們能與客戶面對面會面,進一步加深信任及關係。

對具爭議性及敵意情況提供意見仍然是本集團一項具吸引力的業務。團隊會繼續尋求機會,協助客戶解決商業糾紛以及與監管機構之間的糾紛。

然而,由於我們的企業融資實際工作以項目為基礎處理交易,我們的服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是否會繼續在我們專注的領域獲得新的委託。

我們的資產管理客戶新工(為根據上市規則第二十一章於聯交所上市的首家投資公司)已於二零二一年四月被私有化及於聯交所除牌。我們與新工訂立的投資管理合約已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續期12個月。

於二零二四年二月完成供股後,本公司將供股所得款項淨額的約150,000,000港元用作新成立基金(HD基金)的種子資金,以擴大資產管理業務,並將20,000,000港元用作本集團放債業務的資金。

資料來源: 大禹金融 (01073) 全年業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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