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報價: | 0.232 | -0.001 (-0.4%) |
基本數據
(百萬港幣) | 3/2021 | 3/2022 | 3/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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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額 | 60 | 78 | 94 |
毛利 | 5.1 | 5.0 | 6.0 |
EBITDA | -35 | -42 | -47 |
EBIT | -38 | -46 | -52 |
股東應佔溢利 | -41 | -37 | -41 |
每股盈利 | -0.03 | -0.03 | -0.03 |
每股股息 | 0.00 | 0.00 | 0.00 |
每股資產淨值 | 0.04 | 0.02 | 0.01 |
主要業務為黃金及珠寶產品買賣及零售、放債及相關業務以及金融科技業務。
業務回顧 - 截至2023年09月30日六個月止
黃金及珠寶業務
本集團從事批發市場黃金及珠寶產品買賣透過其零售店直接向客戶銷售黃金及珠寶產品。
於回顧期內,本集團之黃金及珠寶業務包括珠寶批發及零售及相關配套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代客訂製首飾、代客採購首飾及各種售後服務),而當中涉及之加工業務則多採用委託外部工廠加工的形式進行。本集團銷售的黃金珠寶產品主要包括黃金飾品、鉑金飾品、鑽石飾品、寶石飾品、翡翠和K金飾品。
本集團之珠寶批發業務主要通過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至尊彩虹鑽石(深圳)有限公司批發珠寶產品予珠寶批發商進行,而批發之珠寶產品主要為黃金飾品。於回顧期內,本集團持有上海黃金交易所二級會員資格,並繼續發展了黃金二級代理業務。本集團可在上海黃金交易所網上交易平台下單採購金條,在提取金條後再委託外部工廠加工成成品黃金首飾後批發給珠寶批發商。
本集團將繼續致力於其黃金珠寶業務的發展。結合過往的銷售經驗,本集團計劃著力在華南地區尋找更多的珠寶批發商客戶,從而拓寬其黃金二級代理業務的銷售渠道。同時努力提高對高端企業大客戶(主要採購或訂製珠寶作為企業禮品╱獎品)的銷售比例,以增加珠寶銷售額及爭取創造利潤。
黃金及珠寶業務收益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41,793,000港元減少約8,277,000港元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33,516,000港元。黃金及珠寶業務於回顧期內收益減少主要由於中國之黃金珠寶產品批發減少。
借貸業務
本集團於回顧期內在香港從事借貸業務。本集團將更密切監察市況及外部經濟環境,並考慮進一步擴展借貸業務之可能性。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擁有三筆尚未收回之主要應收貸款,金額為16,099,000港元(信貸虧損撥備前)。該等貸款構成於本集團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的交易,並為本集團帶來利息收入。
本集團已對該等貸款安排進行內部風險評估及知悉該等借款人之大部分投資及資產位於中國,有關投資及資產對其各自償還貸款之財務能力構成支撐,因此並無尋求抵押或抵押品。貸款旨在提升彼等的短期現金流量。
金融科技業務
本集團於二零一九年開展其金融科技業務。
自二零一九年十月起,本集團已開始籌備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的銀行業務。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阿斯塔納金融服務管理局(「阿斯塔納金融服務管理局」)向Brillink Bank CorporationLimited(「Brillink Bank」)授出原則性批准函,允許與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的非零售銀行客戶進行受規管活動。Brillink Bank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正式成立,為本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阿斯塔納金融服務管理局向BrillinkBank授出牌照以進行受規管的銀行活動,包括吸納存款、授出信貸、就信貸融資提供意見、安排信貸融資及提供貨幣服務。於二零二一年八月,Brillink Bank已完成推行核心銀行信息技術系統控制的獨立評估並已進行技術評估,以讓實際實施的技術或安全控制充分及有效。金融科技業務已同時開展。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BrillinkBank的客戶存款以及貸款及墊款分別為77,517,000港元及66,792,000港元(信貸虧損撥備前),有關金額已分別計入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的「與分類為持作出售資產相關的負債」及「分類為持作出售資產」。
已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五日出售金融科技業務。詳情請參閱「重大投資、收購或出售」一節。
資料來源: 朗華國際集團 (08026) 中期業績公告
業務展望 - 截至2023年09月30日六個月止
展望未來,本集團將繼續致力爭取業務增長及把握機遇,務求為股東帶來更大回報。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五日,本集團已完成收購深圳朗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收購事項公司」)全部股權。收購事項公司將成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及其財務業績、資產及負債將於本公司財務報表中綜合入賬。收購事項公司的營運現金流量穩健,預期收購事項公司可維持足夠現金應付日後發展。
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五日完成出售智朗控股有限公司(「出售事項公司」)已發行股本18.6%後,本集團將維持於出售事項公司的47.8%股權,及出售事項公司將不再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並將分類為按公平價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其財務業績不會直接包括在本公司的財務報表內。本集團將不會因出售事項收取現金所得款項,因為有關出售事項代價將抵銷收購事項的代價以及本公司結欠張先生的若干債務。就此而言,出售事項將通過減少本集團的整體負債及利息開支,協助增加本公司的流動資金及改善資產負債比率。
出售事項及收購事項的財務影響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二日的通函。
資料來源: 朗華國際集團 (08026) 中期業績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