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報價: | 0.080 | 0.000 (0.0%) |
基本數據
(百萬) | 3/2021 | 3/2022 | 3/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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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額 | 277 | 72 | 43 |
毛利 | 52 | 13 | 2.2 |
EBITDA | 80 | 0.26 | -26 |
EBIT | 78 | -0.73 | -27 |
股東應佔溢利 | 69 | -3.7 | -25 |
每股盈利 | 0.19 | -0.01 | -0.06 |
每股股息 | 0.00 | 0.00 | 0.00 |
每股資產淨值 | 0.23 | 0.23 | 0.15 |
主要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從事(i)可再生能源產品銷售業務;及(ii)提供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服務。
業務回顧 - 截至2023年09月30日六個月止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主要經營之業務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或「國內」)( i )銷售可再生能源產品;及(ii)提供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服務。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人民幣11,000,000元(二零二二年上半年: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人民幣7,200,000元),此乃主要由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並無錄得任何收入。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並無錄得任何收入,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所錄得之收入約人民幣42,500,000元,減少100.0%。鑒於中國於二零二三年初解除C O V I D -19限制,本公司管理層一直在積極尋求新商機。本集團正就中國不同地區的新光伏及風電項目進行磋商。尤其是,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的公告所披露,於同日,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三門峽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三門峽百科」)與其項目合夥人(「項目合夥人」)就於中國建設及營運不同的發電站訂立合作協議(「合作協議」)。合作協議作為項目合夥人與三門峽百科戰略合作的條款書而不具法律約束力。本集團正積極與項目合夥人落實訂立具法律約束力的能源管理合約。倘訂立具法律約束力協議,電站將會是本公司的一項重要項目-預計其投資總額約為人民幣20.61億元,於今後年度將繼續為本集團產生收入。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的公告及本報告「回顧期發生的事件」及「業務前景及未來計劃」各節。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並無錄得毛利,而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毛利率則約為5.2%。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並無任何銷售開支(二零二二年上半年:約人民幣67,000元),減少100.0%,主要由於本集團對銷售開支的有效控制。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行政開支約為人民幣6,300,000元(二零二二年上半年:約人民幣4,600,000元),增長約37.1%;增長乃主要由於一間中國附屬公司向一間香港附屬公司於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支付股息以用作營運用途而產生的預扣稅人民幣800,000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每股基本虧損約為人民幣2.45分,而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每股基本虧損約為人民幣1.61分。
銷售可再生能源產品
可再生能源產品銷售業務主要涉及光伏安裝支架、太陽能追蹤器、太陽能發電站護欄及太陽能相關產品以及風力發電機塔筒之研發及銷售。就此,本集團亦會在若干情況下提供( i)有關其所銷售光伏安裝支架的若干技術諮詢服務(包括光伏安裝支架設計服務),(ii)若干現場服務(包括現場協助客戶卸載貨物、整理產品、存貨盤點、驗收前進行最後的產品測試),及(iii)風力發電機塔筒產品的技術服務(包括技術意見、支持及培訓)。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並無任何銷售可再生能源產品的收入(二零二二年上半年:約人民幣42,500,000元)。
提供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服務
提供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服務業務主要涉及作為其客戶的新電站項目承包商、協助其客戶整合彼等之設備、功能及資料至已連結之統一協調系統。本集團亦負責提出項目設計建議、進行實地考察、採購建造材料、開展建造工作及協助試運行。本集團亦向其客戶的新能源電站提供後期系統管理服務。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概無提供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服務產生的收入(二零二二年上半年:無)。
資料來源: 中國科技產業集團 (08111) 中期業績公告
業務展望 - 截至2023年09月30日六個月止
隨著二零二三年春節後中國的COVID-19疫情限制逐步放鬆,本公司加快尋求發展業務及擴大客戶群機會的步伐,方式為通過了解可再生能源項目領域的最新發展,並利用其管理層及股東(「股東」)的豐富經驗及廣泛的商業網絡。
近年來的COVID-19疫情為本公司磋商及獲得新商業合約帶來重大挑戰。中國實施嚴格且廣泛的COVID-19封鎖,導致本公司管理層難以與潛在客戶(該等客戶通常建立有「業務關係」的企業文化,傾向於面對面會議,因為面對面會議制,本公司認為本公司所面對的上述困難屬暫時性質,本公司管理層一直在積極尋求新商機。
目前,本公司正在探索中國多個地區的不同發電站項目,即,本集團目前正在探索建設一座光伏發電站、一座風力發電站和一座儲能發電站的可能性。董事會相信,分佈式光伏發電站、分佈式風力發電站及儲能系統將與本集團現有的可再生能源產品銷售及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業務相輔相成並產生協同效應,同時令本集團得以利用其現有網絡。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的公告及本報告「業務前景及未來計劃」一節。通過擴大本集團的下游業務,董事會相信,本集團能進一步多元化其產品種類,提供穩定收入來源,擴大其業務規模。本集團將繼續評估客戶利益及需求水平,並考慮建設分佈式風力發電站及儲能系統的不同選項及方法。本集團將根據GEM上市規則的規定適時作出進一步公告。
此外,遵照中國政府實現碳中和的目標及支持可再生能源項目發展的政策,本集團現正在內蒙古探索建設一座光伏發電站。本集團目前已簽署了一份與上述建設有關的無法律約束力的條款書,並正在就擬建光伏發電站的剩餘規格進行談判。本集團認為發展上述項目有利其業務營運,可擴大本集團的業務範圍,並帶來長期穩定的收益來源。建設光伏發電站亦將增加本集團的資產規模。本集團將根據GEM上市規則規定在適當時候另行作出公告。
本公司始終認為,可再生能源領域顯示出良好的商業前景。由於氣候變化問題持續,中國政府正積極應對。於二零二一年,中國政府出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及《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一系列到二零六零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加快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是該等政策文件所提及的主要任務之一。中國政府繼續以完善機制、推動建設、優化新能源組合來支持新能源發展。於二零二二年,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國家能源局(「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於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該方案提出,為實現到二零三零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目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該方案亦提出了全面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靈活性,推動新型儲能快速發展;著力提高配電網接納分佈新式新能源的能力,發展分佈式智能電網等政策目標。此外,該方案表示支持新能源項目與用戶開展直接交易,鼓勵簽訂長期購售電協議。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的《關於「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明確,完善風電及光伏發電價格形成機制,建立新型儲能價格機制。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來,我國多省等地出臺了新能源配置儲能方案,主要集中「光伏+儲能」、「風電+儲能」模式。我們認為,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儲能為實現「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的關鍵。由於儲能商業模式比較多樣化,本集團會繼續密切留意新型儲能產業發展及積極尋求發展機會。
憑藉本集團作風審慎且經驗豐富之管理層,以及堅韌不拔之強大員工團隊,本集團將致力維持及進一步開拓業務,從而為其股東帶來更豐厚之回報。
我們非常重視與員工的融洽關係,並藉此機會向本集團的管理層及員工獻出之努力致以衷心感謝,此為推動本集團未來發展之重要元素。我們同時藉此機會感激各股東、供應商及客戶一直以來對本集團的鼎力支持。
資料來源: 中國科技產業集團 (08111) 中期業績公告